核心提示:12月4日至8日,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劉大洪教授、雷興虎教授和黎江虹教授相繼做客我校獅子山法治講壇,分享了經濟法與民法的相關知識。
雷興虎教授講座現場(供圖冉光清)
南湖網訊(通訊員吳夏楠)12月4日至8日,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黎江虹教授、劉大洪教授和雷興虎教授相繼做客我校獅子山法治講壇,分享了經濟法與民法的相關知識。我校法學系師生及中南财經政法大學部分博士生、碩士生聆聽了講座。
黎江虹:央地财政收支劃分制度初探
黎江虹從央地财稅關系的背景出發,介紹了央地财政劃分制度。她認為,央地關系政治話語過濃,央地關系之間的财政關系依賴強制、談判、互惠維護平衡和穩定。但如此會導緻地方保護主義愈演愈烈、中央地方之間的協調機制效率低下以及地方政府負債嚴重等問題,由此得出“法理型”治理模式是必然選擇的結論。黎江虹通過“要不要分權”以及“如何分權”這兩個現實問題說明分權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她表示:“分權的意識形态去魅,分權并不一定是三權分立,分權一定沒有問題。”她從中央向地方政府分權與政府向民間社會分權兩個維度闡明了如何分權,并強調分權需要調動地方積極性。黎江虹還從财權與事權相匹配、事權與财權相匹配、事權與支出責任相一緻的演變過程出發,采取法教義學理論解讀了國務院發布的《關于推進中央與地方财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從而描述了央地收支劃分原則的嬗變,進一步提出農業事權劃分的建議。
劉大洪:市場經濟與經濟法
劉大洪以“杯子”和“本子”的供求關系的比喻介紹了亞當斯密的《國富論》的主要内容,并簡要說明經濟法、民商法與行政法的關系。他結合自身出行經曆,談到經濟壟斷現象: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會導緻索取不合理的壟斷高價,搭售拒絕交易等問題。劉大洪認為,市場經濟有時會導緻欺騙性交易、商業賄賂及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争行為,公共産品供給不足、負外部性、信息不對稱會引起大量“搭便車”現象,導緻傳統的市場經濟秩序無力應對高科技的發展。由此他發表自己的看法:“市場調整不好經濟時,政府不能僅僅充當‘守夜人’,應該伸出‘看得見的手’。”
雷興虎:《民法總則》與我國的商事立法
雷興虎以“美國德卡特合作協會訴厄本案”為例,分析在合同成立方面,中國、美國和法國的區别,由此引出域外民商事的四種立法模式即民商法分立模式、民商法合一模式、統一商法典模式和單行商事立法模式。雷興虎闡述了我國清末至今民商事立法模式的時代變遷,并介紹了我國學界關于選擇何種民商事立法模式的觀點。他認為:“民法是私法的一般法,商法并非民法的特别法,而是私法的特别法”。随後,雷興虎還介紹了我國商事立法模式的選擇——《商法通則》與單行商事法律相結合,并從立法基礎、經濟基礎以及理論基礎等方面論述了制定《商法通則》的可行性、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基本框架與結構。
人物簡介:黎江虹,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經濟法研究所所長。研究方向為經濟法、财稅法和公司法。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湖北省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法學會經濟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湖北省财稅法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人大預算審查監督咨詢專家、湖北省法制辦GPA首席法律專家、武漢市人大司法監督專家、湖北省國資委專家組成員等。出版專著《中國納稅人權利研究》,2012年獲得“湖北省十大青年法學家”稱号,2017年就任湖北省人民政府首屆法律顧問。
劉大洪,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經濟法專業博士生導師。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湖北省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會長、法經濟學研究會會長,湖北省行為法學研究會會長。長期從事經濟法學、企業法的學術研究工作,主持“教育領域的公權和私權關系研究”、“中國經濟法的經濟分析”、“規範市場秩序法律問題研究”、“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比較研究”等十餘項國家級、省部級課題的研究。
雷興虎,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商法研究所所長,兼任中國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商法學研究會公司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湖北省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法學會常務理事及學術委員會委員。主持、參與并完成的國家級、省部級和橫向課題數十項。
審核人:桂恒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