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晚,愛爾蘭科克大學法學院Daly博士做客獅子山法學講壇,為學院師生們帶來了“環境人權與氣候變化”專題報告。
報告重點圍繞氣候變化下的兒童環境權利展開。報告伊始,Daly博士詳細介紹了《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其主要條款。她認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是唯一明确表達兒童環境權利的國際性約定文件。其中,公約第6條提到了兒童的生命權,第24條強調兒童有權在最高标準的健康環境中成長以及第28條規定兒童享有受教育權。
接着,Daly博士指出,擁有健康環境的權利正不斷得到認可。自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以來,已有100多個國家納入健康環境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2021号決議對享有健康環境的權利進行了承認。然而,在實際審判中,法院對環境問題的審議尚有諸多限制。以L.C.B訴英國政府案(1998)為例,案件當事人是一名小女孩,她認為由于父親遭受了核輻射,自己的生命權也會間接受到影響。但法院以無法證明其父受到輻射與當事人患上疾病之間的因果關系為由,并未支持其訴求。除此之外,Daly博士還通過基爾塔托案、哈頓案等司法案例,對環境權訴訟中的限制因素進行分析,如國家政策、平衡相互競争的利益等。
最後,Daly博士對氣候危機進行了介紹。當前,全球二氧化碳濃度不斷升高,各國也在嘗試緩解這一危機。例如,荷蘭最高法院曾命令政府在2020年底前減排25%,愛爾蘭曾希望在2020年實現低碳經濟的目标。
在答疑環節中,Daly博士針對同學們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耐心解答,整個講座讓師生們對歐洲的環境人權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受益匪淺。
撰稿人:張雪吟
審稿人:裴敬偉